法国巴黎市五大福利房出租机构周四(31日)拉响警报,称巴黎地区8000部电梯状况很差。他们揭露这是电梯公司“失职”的表现,并指出德·罗比安法加剧了这一现象。 2003年7月的德·罗比安法规定,按照电梯不同的风险状况,法国电梯在2008年、2013年或2018年必须修缮,符合现代化标准。 据住房部长办公厅周四指出,第一个期限应推迟到2010年12月31日。这项决定不久将正式公布。 法国电梯总体情况在欧洲属于最陈旧之列,只有10%的电梯2006年底进行了修理,符合了现代化标准。 这些福利房出租机构管理着近20万套住房。它们指出,5%的电梯(400)因缺乏维修,长期运行不起来。 巴黎市长助理马诺指出,“这种形势影响了数千名房客,其中包括弱势群体,如老人,行动不便者。这是令人无法容忍的。”他指出这是“电梯公司失职”,这一现象因德·罗比安法的实行而进一步加剧。该法规定的期限“是站不住脚的”。 马诺言及电梯缺乏维修情况时指出,“这种状况并非今日始,但形势在每况愈下。”他估计“由于电梯维修公司无法承诺合同规定,约有1.2万套住房,3万房客受到影响。” 福利房出租机构指出,造成这种运转失灵现象的原因是,缺乏技术员,缺乏用以更换的零部件,管理把重点放在符合标准上,因为这类业务的盈利高于维修。 巴黎廉租屋管理局(OPAC)总经理指出,电梯状况差“也涉及到私人房屋,而且这不仅仅是巴黎的问题。” 电梯公司联合会总代表对此回答说:“我们每年招聘1500人。我们为廉租屋动用了很多人力。但这些电梯经常遭到损坏,比我们经管的其它电梯要频繁得多。”为了弥补电梯故障带来的不便,管理机构与住宅楼的看门人和一些协会联手,为老人或病人采取了辅助措施。但有些住宅楼电梯经常坏,这些措施就显得很不够了。 工控世界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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